上禮拜不小心在右手食指上,弄了個不大不小的傷口
慢慢的,傷口結痂了,反而變得更醜陋

雖然常常不小心又弄到,小痛,
但不很在意,反正會自己好的,我想...

昨天show給老妹看,她提醒我要小心一點
因為好像有點太大,不像一般的小傷口
不要小傷引起了蜂窩性組織炎就慘了....

想想也對....

今天開會時,無聊,一度想要把傷口摳掉....
但是好痛啊....下不了手

晚上梳洗完,傷口浸了水,軟化了
心一橫,用火燒紅了鑷子,把爛掉的表皮給撕了下來
留下一個凹狀的圓形傷口......

痛,真的很痛....
尤其那還跟底下皮膚黏的緊緊的部分,
花了一番功夫才讓皮肉分離....
但是,不忍這片刻之痛,無法使肌膚重生....

我是很怕痛的,老爸常用台語說我「惜性命」
但到一個程度,我也會忍著那一時的痛,
換一回重新的機會....

註:網路上常說,有圖有真相
原本我也想把那個傷口拍照留念
不過實在太噁心了,為了避免破壞我blog的風格,還是做罷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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